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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户补贴2万元!荆门最新购房补贴政策来了
购房补贴又来了
发布时间:
2024-02-05 09:26:56
来源:
房产官网
分类:
政策法规
911次浏览
刚刚,荆门市住建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下发《关于落实非中心城区户籍家庭(或产业工人)购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非中心城区户籍家庭(或产业工人)购房符合相关规定每户补贴2万元。
《通知》规定
所有申请此购房补贴
必须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
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口,主要指户籍所在地为东宝区龙泉、泉口2个街道办事处,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掇刀石、白庙、兴隆3个街道办事处,漳河新区双喜街道办事处以及漳河镇、子陵镇、牌楼镇、团林镇和麻城镇城镇户口以外的户籍人口;
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中心城区无其他住房,其中中心城区范围为:城市三环线内全域、子陵组团、内陆港—麻城组团以及爱飞客—漳河镇组团,市三环线内包括牌楼组团、团林组团;
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网签备案,网签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本补贴实施前已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通过撤销合同备案或变更买受人后,在补贴期间又网签同一套普通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的;
已享受除多孩家庭购房补贴、房交会补贴政策外的其他购房补贴政策的。
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在取得契税完税证明或不动产权属证书之日起可申请购房补贴,受理购房补贴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据悉,该购房补贴的标准按照家庭给予2万元/户。且可与多孩家庭购房补贴、房交会补贴政策叠加享受。此外,《通知》还规定,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口的户籍认定时间、首套房的认定时间均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之日为准。夫妻双方在中心城区无房,且只有一方符合条件的,应以符合条件的一方申请补贴。购房补贴发放后,需变更买受人或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先退回购房补贴,再由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合同撤销手续。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补贴的,追缴已经领取的购房补贴,并将违规行为记入个人信用管理系统。
购房补贴申请实行分区受理
随《关于落实非中心城区户籍家庭(或产业工人)购房补贴政策的通知》一起下发的还有一份申领指南,对该项购房补贴申办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
按规定,符合享受购房补贴的购房人应向已购普通商品住房所在区住建部门申领购房补贴,需要携带的资料包括:非中心城区户籍家庭(或产业工人)购房补贴申请表(可在荆门市住建局门户网http://zfhcxjsj.jingmen.gov.cn/下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婚姻证明复印件和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新建商品住房提供契税完税凭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所有申领材料将经过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和住建部门的逐步审核,审核通过的各区拟补贴对象名单、补贴金额等材料移送给市财政部门。由市、区财政部门按财政资金申报程序和各自应承担的资金及时安排资金,市区补贴资金统一由区财政部门直接支付至补贴对象银行账户。
三区具体受理地点如下
东宝区象山大道9号区住建局102办公室,联系电话:6065964。掇刀区关公大道西路56号区房产中心2楼市场股,联系电话:2441558。漳河新区天山路1号国华人寿汇金中心B座7楼区住建局715办公室,联系电话:8658633。
对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返乡置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在荆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咨询电话:东宝区2300609、高新区·掇刀区2444410、漳河新区8658017)
返乡人员夫妻双方中一方为我市户籍,生育二孩及三孩的家庭,在荆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2万元、4万元。(咨询电话:东宝区6065964、高新区·掇刀区2441558、漳河新区8658633)
异地缴纳公积金的在外经商务工返乡人员,在荆门中心城区购买商品住房的,可享受与本市缴存职工同等住房贷款政策。(咨询电话:0724-2384167、2384169、2342599)
在外经商务工返乡人员申请先租后售型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金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住房市场租赁价格的70%;租赁满5年后,承租人可申请将现有保租房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购买部分(不低于60%)或全部产权,已交的5年租金计入购房款。共有产权房销售价格按照同地段、同品质市场价9折,买断剩余产权份额时,按照首次购买部分产权价格确定;共有产权房满5年,在购买完全产权后可申请转为商品住房。(咨询电话:8606516)
将符合条件的在外经商务工返乡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随时受理、定期分配。(咨询电话:263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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